国家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直接受国家质检总局业务领导的具有第三方地位的质检机构,获得了国际实验室联盟的多边互认标识使用权,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但在国内具有第三方地位,而且被国际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目前,经过母体组织的授权,中心可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中心及国家实验室的主任均由石科院的行政领导成员担任。
中心授权的承检能力范围为汽油、煤油、喷气燃料、汽油机油、柴油机油、液压油、齿轮油、压缩机油、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汽油清净剂、轻柴油、车用柴油、润滑油基础油、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等产品,合计达到二十多种石油产品;授权及认可的检验项目参数有一百多个。
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于2007年2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在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础上筹建(国质检科[2007] 55号),于2010年1月1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正式成立(国质检科联[2010] 16号)。